
贺兰县人民检察院
HE LAN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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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“食药安全益路行”检察公益诉讼监督活动的部署要求,规范麻精药品管理秩序,防止流入非法渠道,近日,我院联合县公安局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县人民医院、国良医院、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开展麻精药品专项检查,筑牢药品安全防线。
本次联合检查聚焦麻精药品流通、使用、保管等关键环节,通过对各个医院麻精药品的购进量、验收记录、库存量、供应商资质、储存、仓储监控情况、麻醉药残液处理、“双人双锁”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。重点核查麻精药品使用台账,核实使用情况,就相关制度执行情况向医务人员进行询问,确保麻精药品合法、安全、合理使用。检查同时,检察人员向医务人员宣讲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、制毒贩毒案例等,提高医务人员对麻精药品的管理意识、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。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麻精药品“双人双锁”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,要求医院立即整改,后续将开展“回头看”确保整改闭环。
此次联合检查行动,各部门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优势,形成强大监督合力。我院立足检察监督职能,督促相关部门严格履行监管职责;县公安局对可能涉及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排查;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凭借专业的市场监管经营,对医院经营行为进行细致检查。
麻精药品兼具“药品”和“毒品”的双重属性,一旦管理失范极易滋生违法犯罪。下一步,我院将持续落实“府检联动”工作机制,强化多部门联合监管,推动形成“检察+行政”的双轮驱动的监管模式,全力维护麻精药品管理秩序,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就医安全和合法权益,推动贺兰县医疗行业健康、规范发展。